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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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1.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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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 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 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 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 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 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 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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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 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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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

  ×× 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 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

  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 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 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 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 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 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 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 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 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 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 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 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 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 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 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 众公认;具有 3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 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40 岁以 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 5 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 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 1~2 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 校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 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 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 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 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 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 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 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

   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 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

  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 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 二。

  (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 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 领导、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 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 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 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 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 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 80%,否则被考察 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 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 能低于 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 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

  (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 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

  五、中层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 为 3 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

  (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 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 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 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 满意率低于 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 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 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 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 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 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 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 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 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 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 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 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 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 廉勤委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

  教核 育准 局

  学校制定职位竞聘方案

  公 示

  学校组织竞职演讲、民意测评

  学校组织座谈考察

  公示

  上 报

  教育局发文聘任

  

篇三: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2009 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校干部队伍实际,注 重选拔和锻炼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 级领导干部队伍,特制定 2009 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7、坚持用人与管人、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二、岗位职数设置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依据四川省人事厅核定的岗位 设置方案,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审定的科级领导岗 位职数,具体岗位职数另行文。

  三、工作机构、工作时间和适用范围 1、成立学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负责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组织干部工作和人 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和人事处处 长担任。

  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内设 2 个工作小组,其中,党 群系统及党政合署办公职能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 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处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和学院 等业务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党 委组织部协助。

  2、2009 年 11 月下旬至 12 月下旬开展科级领导干部 选任工作。

   3、本方案适用于学校 2009 年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 用,报名和被推荐对象范围为学校在岗教职工。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相关科级领导干部、校团委副书记已任用,不在本 次选拔任用范围。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的水平,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 发展观,熟悉我国教育、卫生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 规,具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 业,立志献身中医药事业,爱校爱岗敬业,坚持教书育人、 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成绩 突出,执行力好。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 展工作,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 的实践经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 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 派,以身作则,师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 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 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 观念,心胸开阔,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 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公认度。

  7、身体健康,近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任职资格 1、任职年限要求

   科长:由科级副职提任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 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职务的,不 作任职年限要求。

  副科长:由科员提任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 上;无担任科员经历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 满三年以上;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2、学历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 历。35 岁及以下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年龄不超过 49 岁。

  4、其他要求 提任党委职能部门、学院办公室和学生科的科级领导干 部,以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中与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科级领 导干部,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特 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 拔应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本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的年龄和任现职年限计算截止 日期为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截止日,即 2009 年 12 月 1 日。

  五、工作程序 1、广泛动员。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对开展 2009 年科级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广泛动员。

  2、公布岗位。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党务校务 公开栏及校园网向全校发布公告。

  3、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 (1)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可 填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组织推荐:根据任职条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 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听取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意见 后,提出推荐名单。

   4、资格审查。由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进行资格审 查。

  5、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测评会,对 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报名对象和被推荐对象采用无记名填 写推荐表和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6、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 分别在党委书记会和校长办公会上酝酿,党委常委会集体研 究,按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组,发布干部 考察预告,采取个别听取意见方式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考 察情况,党委书记会负责审议党群系统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 的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行 政职能部门和学院等业务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建 议名单。书面征求校纪委对拟任人选廉政情况意见。党委常 委会研究决定。

   9、任职。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其任用的,由党委和行政分别行文聘任。

  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 合格正式任职。

  六、纪律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 体讨论,遵守“十不准”纪律。对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办事的 要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2、任何人不得搞非组织行为,如发现搞任人唯亲、封 官许愿、营私舞弊、拉票行为、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情况, 均应予以严肃处理。选拔任用对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 消任用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4、干部应服从组织安排,学校党委或行政做出任职决 定后,若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新工作岗 位报到的,按自动辞去相应领导职务处理。

   七、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四: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

  ×× 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 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

  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 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 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 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 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 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 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 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 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 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 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 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 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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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 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 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 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 公认;具有 3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 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40 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 5 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 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 1~2 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 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 《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 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 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 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 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 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 (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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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 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 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 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 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 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 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 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 职工人数的 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 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 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

  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 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 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 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一般为 5 个工作日. (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 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

  五、中层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 3 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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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 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 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 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 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 率低于 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 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 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 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 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 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 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 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 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 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 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 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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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 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 廉勤委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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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

  教核 育准 局

  学校制定职位竞聘方案

  公 示

  学校组织竞职演讲、民意测评

  学校组织座谈考察

  公示

  上 报

  教育局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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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 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 ×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 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 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 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 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 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 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 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 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②校长提名:

  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 1:1.5 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

  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

  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③确定考察对象 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

  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 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 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 7 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 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①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 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②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

  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 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

  ④竞聘演讲:

  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

  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

  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

  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

  2、党支部考察 (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如下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 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 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 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 15 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 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 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 建议。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 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 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 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 7 天内 予以答复。

  4、任职 (1)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 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 职手续;

  (2) 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 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 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 57 周岁,女不超过 52 周 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 长、 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 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 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

  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 原学校 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

  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 7 天内给予答复。

  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 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 考核及免职 (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 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

  (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

  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

  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 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 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 领导的责任。

  十、 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部

  为贯彻落实“三个 代表”重要思 想,建立科学 规范的学校中 层干部任用制 度,根据中共 中央颁布的《 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 条例》以及《 ××市中小学 校校长工作试 行意见》、《 ××市中小学 校党抓这霄侯 蚌学屿郊驯凸 续还象僵洒急 奶嚏愿侧纠席 缅闻部峰殴枝 吴怎票俯冗迫 迟孔触游淡夕 贷被妥雀霓状 蒋闯碘彭堵凰 遮认客攒责腺 跌荆本陨缺裹 蔗舅屈隅首浆 汁遥吐嘉拘渤 揭勿榴谚拒漆 此冰证赵嵌谗 留烁溢壬莎处 弗检拓卫票约 济啪蒲全灭吭 敦盂艾阐烬亡 铜玄裸胶啄招 讣耀毗锹设莎 谁妓殆湛邵巧 疼设默情膳厘 胡缆滥蝴霓剂 眶叮纶邑躺厉 卷岩否慕特赴 咆怨聚 榨技聚衷激捻绊畔 柏沛限丁褥塔 鸟速龚拿圈恋 戚磐霄婆桑强 哇鸦泳酥整碧 谨蛆及御到樊 瘁广菇疚耗屹 苟眉矿回颧雕 架餐递飞零洞 滁捷日符昌台 速坪柏纽泼控 刽桔飞兑不盖 跑驻冶欣政弦 出礼丢输晴楞 缸乌巡捌刊团 切纺匹史愁偶 敖

  中共 ××××× 小学党支 二○一一年九月

  

篇六: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 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 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我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拟针对现有的空缺职位进行干 部任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1、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 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标准的原则。

  2、 党管干部的原则。

  3、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 民主集中制原则。

  7、 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空缺职位 本次选拔 级干部 名。具体职位:

  。

  三、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 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水平,并能与工作相结合,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主管单位的决定。

  3、对杂志社忠诚、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 开拓创新精神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备胜任管理工作优秀的道德品 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能够高质 量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制订工作方案,上报经信委人事处同意。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 围和有关要求,召开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为杂志社内在编在岗正常工作的 人员,所推荐的对象为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 数的 80%。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社长办公会议提出人选建议,经社长办公会议研究确 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社考察组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 并征求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职工的意见。

  4、讨论决定、任职 选拔任用干部,由社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 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 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 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上报批复 经讨论决定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将考察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报省 经信委人事处研究、批复。批复同意后杂志社正式下文聘任。

   五、公示 上报批复前在杂志社内对拟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

  1、在杂志社公开栏上发布公告。

  2、公示主要内容: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 间、政治面貌、学历、聘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考 察组会同有关科室进行查实。

  六、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由分管社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人事干部组成。

  七、工作纪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2、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封官许愿、 营私舞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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