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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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公司 会议管理规定

 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会议的通知与安排由总裁办负责,涉及上级单位在集团召开的会议或业务会,由集团业务对口部门协助总裁办做好会务工作。

 一、 集团经营管理周工作总结计划例会定于每周一中午 12:30 召开, 参会人员:管委会全体成员,集团各部室副经理、各子公司副总经理(包括三总师)以上人员。周例会须作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XX公司在XX自行召开。

 二、 周例会后,各部门主管还应召集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检讨上周工作以及讨论如何完成本周工作计划,并作会议纪要。总裁办负责督察各单位开会情况,收集会议记录交管委会成员备查。若总裁办检查出有单位没有按时召开本部门落实周计划会议,或没有会议记录,人力资源中心将对该单位主要领导扣月考评分 3 分/次。

 三、 集团经营管理月计划与总结月例会定于每月上旬的第一周的周五下午15:00 召开,各部室主管以上人员及子公司部门(包括 XX 两个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四、 其它会议的召开由集团总裁或分管领导批准,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由总裁办提前一天通知(紧急会议除外)。

 五、各部门、公司会期必须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种会议、业务洽谈不应安排在集团例会同期进行;必须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六、会议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员应做好参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定会议议程、

 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七、参会人员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杜绝出现萎靡不振的情绪。需要发言时应积极 主动,严禁沉默不语,发言应语言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的手机应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会场内严禁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禁止中途退场。

 九、各种会议组成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严禁迟到或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 须提前 1 小时向总裁办说明原因,由总裁办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否则,视作无故缺席;无故迟到 1 分钟扣减考核成绩 1 分,迟到 5 分钟以上扣考核成绩 3 分。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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