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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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zī bó),简称“淄”,是山东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山东省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工业城市。截至2019年,全市下辖5个区、3个县。淄博总面积596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341.9平方千米,城镇化率72.04%。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6篇

第1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绥中县参加村“两委”换届工作人员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分)

1、村党组织“两推一选”中“两推”是指 和 ;“一选”是指 。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地点,由上届村党支部提前 天通知每名党员。

3、连续提名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年龄一般应选在 岁以下,并应具 的文化程度;新提名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原则上年龄应在 岁以下,并具有 文化程度。

4、支部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直接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

5、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 人或 人组成。

6、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个村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少于 人,女性代表不少于村民代表总数的 。

7、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女性委员,只设主任和委员,不设 。

8、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 或 提出候选人。

9、各乡镇党委要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坚持干部 的原则,严格把好用人关。

10、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做到 、 、 。

二、选择题:(每题3分)

1、每个投票箱必须有( )名以上监票人。

A.2 B.3 C. 4 D.5

2、本次村党支部换届,原则上设委员( )人,书记1人。

A.1-2 B.3-5 C. 2-6 D.2-4

3、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述之日起(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A. 二 B.三 C.四 D.五

4、村民委员会参加候选人提名的选民应当超过全部选民的( )。

A. 四分之一 B. 五分之三 C.半数 D.四分之三

5、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不少于( )户的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得票相对多的前两名确定为村民小组长正式候选人。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 D.半数

6、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 )日发布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报乡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A. 三 B.五 C. 七 D.九

7、确定支部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后,通知村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天。

A. 2 B. 3 C. 4 D.5

8、在选举日的( )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确定无异议的选民名单填写发放选民证,并由选民签收,选民登记册的选民编号要和其选民证编号相一致。

A. 五 B. 七 C.十 D.十五

9、中共纪委中共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对换届纪律提出了( )个严禁,( )个不准,( )个一律。

A. 五、六、七 B. 五、十七、五 C.十、十七、五 D.十、五、五

10、召开村党员大会,实到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

A. 五分之四 B. 四分之三 C.半数 D.五分之三

三、判断题:(每题3分)

1、村民委员会成员因回避出现空缺、选举时没有选足应选职数、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妇女成员,要进行另行选举。( )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

3、对于受党纪处分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党员,可以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 ( )

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 )

5、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可以列入参加选举名单。( )

6、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不列入选民名单。( )

7、选票要由村选举委员会集中封存,封条要有监票人、计票人签字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由乡镇人民政府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 )

8、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4至6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党员担任。( )

9、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

10、居住在本村但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在外打工的可以当选村民小组长。( )

第2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中共阳朔县委员会 阳朔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朔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阳朔县201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阳朔县委员会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1年 月 日

阳朔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县社区党组织和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将于2011年上半年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2011年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社区“两委”将集中安排在2011年7月-9月进行换届。为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要求,以和谐换届为主题,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推进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建设适应城镇建设和管理要求的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作用明显、换届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把握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社区党组织班子参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坚持发扬民主,维护群众权利。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和被选举权,发扬基层民主,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遵循普遍选举权、平等选举权、公开提名、差额选举、竞争选举、无记名投票的规则,确保选出群众满意度的“两委”班子。

(三)坚持依法办事,规范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进行换届选举,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四)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社区“两委”班子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确保全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素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提高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素质。

(二)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使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结构更加合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女书记(主任)占一定比例;35岁以下的干部至少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三)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候选人来源渠道。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两委”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积极引导和动员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士参与民主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目标。

(四)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选举的民主。提倡采用“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四、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具备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受群众拥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部门立案侦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

五、职数配备

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设委员3-5名;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委员5-7名;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委员5-9名。成立党委或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实行“一肩挑”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

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每350-700户配备1名,一般配置5至9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努力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由各乡(镇)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人多岗、交叉兼职”,努力提高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比例。

六、方法步骤

全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9月底结束。这次换届选举,原则上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先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区,需由乡(镇)党委提出申请,经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准备工作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宣传发动贯穿选举全过程)

1、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提出建议名单,由7-11人单数组成,一般应包括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即失去其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任职资格,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确定选举方式和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确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通过《换届选举办法》。提倡由社区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也可由本社区居民代表或户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第二阶段:选举实施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方法步骤

1.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社区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乡(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2.组织推荐。在推荐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的同时,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积极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推推荐方式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采取任何一种提名方式,均需向社区党组织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或填写候选人提名表。

3.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对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社区内公示3天,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情况,按照不少于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20%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5.正式选举。乡(镇)党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在充分听取候选人人选竞职陈述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换届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可先选举产生委员后,再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条件具备的社区,也可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乡(镇)党委批准。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方法步骤

1.推荐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按7-11人的单数提出建议名单。名单一般应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元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确定选举方式和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确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通过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倡由社区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3.组织选民登记。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一般在户口所在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对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应认真听取其意见,尊重其意愿,凡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人员,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前20日将选民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以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在选举日前7日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选民名单以补正后的为准。

4.推选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小组会议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居民小组一般由30-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选举一名居民小组长、1-3名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一般为50-100人,具体名额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依法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履行其职责,任期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相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在社区内公布社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名单,并报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颁发《居民代表当选证》。

5.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居住的社区原则上应与其参选的社区一致。提名候选人遵循一次提名和等额提名原则,按照一人一职进行提名、户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名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等方式进行,提名时需填写“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经以上方式推荐产生的一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采取选民直接提名方式,有过半数选民参加提名的,依据简单多数的原则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未过半数选民直接提名或居民(户)代表联名提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产生的初步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采用简单多数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名。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候选人与社区居民见面,向社区居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及社区治理方案,组织候选人开展有序竞职,以增加选民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

6.组织投票选举。在正式投票选举日5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选民公布。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召开全体选民(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进行投票。投票场地均应悬挂横标,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以及投票开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

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或户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前2日内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核验并盖章后,委托投票有效。委托投票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票不超过3人。

投票结束后,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开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在选举后3日报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并在社区予以公告。当选人由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时向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报告备案,并颁发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第三阶段:交接工作,总结验收阶段(9月上旬)

1.做好交接工作。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组成后的10日内,新老“两委”班子要召开交接工作会议,完成交接手续。对退下来或落选的班子成员,乡(镇)领导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采取适当形式,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

2、收集、整理上报选举工作资料。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

七、组织实施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涉及面广,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中搞好换届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各乡(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本地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组织部要牵头总抓,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分级、分层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社区制定好换届选举办法。

(三)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加强调查摸底,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困难比较多的社区,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换届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法律法规,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支持选举的积极性。

主题词:党的基层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 通知           

中共阳朔县委办公室  2011年 月 日印发 

(网络传输)

第3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标语,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社区“两委”换届标语:

1、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选举!

2、珍惜民主权利,投好xx一票!

3、严肃选举纪律,依法打击蓄意破坏选举的行为。

4、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6、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权利!

7、充分发扬民主,选出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好班子。

社区工作人员对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程序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此次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不仅为太和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明年即将开展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举环境,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夯实了基础。

第4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两委换届宣传标语

导读:本文是关于两委换届宣传标语,希望能帮助到您!

  1、加强党的领导,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严格标准条件,把最优秀的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3、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4、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
  6、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7、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8、选好村“两委”,共奔小康路!
  9、搞好村“两委”选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0、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两委”选举的根本保证!
  11、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2、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3、村民选好村干部,选好干部为村民!
  14、选好带头人,走上致富路!
  15、严肃选举纪律,依法打击蓄意破坏选举的行为!
  16、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7、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
  18、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0、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5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为扎实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尹灵芝镇纪委现就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确保换届选举过程合法合规

(一)要做好两个细化,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和实施办法,精心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要依法依规制定好选举办法,进一步细化选民登记、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使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清晰明白,易于操作。(二)要着力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让参与竞争人员和党员群众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确保依法、有序参与。(三)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出现舞弊现象。

二、加大对选民宣传教育力度,严格依法进行村“两委”选举

各村要加强对选民的法制教育,要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此增强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

要明确具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和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即: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信奉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利用宗教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拉帮结派干扰选举、拉票贿选的等。

  三、要进一步严明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

在村“两委”换届中,要求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自觉执行:(1)做到依法选举,不准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2)做到有组织选举,不准竞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3)做到有秩序竞选,不准在选举期间以任何形式发放钱物(包括以集体福利为名或指使非竞选人私下向选民发放钱物、架设锅灶宴请选民等);(4)做到与其他竞选人公平竞争,不准用诬告、造遥、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进行恶意中伤;(5)做到遵守村务民主管理规定,不准突击花钱、私分公物;(6)做到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准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务、不移交办公场所。

特别要提出的是,各村要严格按照村支部、村委换届的文件精神,抓好落实,有部分干部在本届换届中也许不会当选,或者不想干的,也要积极配合镇、村两级完成好换届工作。

三、要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选举秩序

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在换届选举一开始就形成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资格。

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破坏选举秩序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及时制止和纠正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形成以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换届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给本届换届选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第6篇: 淄博市两委换届试点

注重从源头把握“三关” 扎实搞好村党支部换届

孔村镇党委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注重从源头把好“三关”,有条不紊的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截止目前,全镇46个行政村已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的有43村,38名村支部书记顺利实现了连任,通过镇党委政府的科学安排、稳妥推进,我镇党支部正逐步完成和谐换届。

一、严把选人关,储备优秀人选。一是多渠道选人。根据工作安排,镇党委书记与重点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入的谈话交流,所有党政领导主动下村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情况,驻村指导员和干部进行深入走访,真正的了解各村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并结合其之前工作考核情况,在各村支部中确定优秀人选。二是多角度选人。改变以往的老思路、老看法,对于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经济能手、管理能人等多进行访谈,争取他们参加支部选举,从而使得一批有影响力、有能力的人当选,投身到村级建设中。三是多层次选人。鉴于部分村党支部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镇党委特别重视发现培养优秀的年轻党员,经考察后作为支部选举的后备人选,并实现顺利当选,有效改善了村党支部的年龄架构。

二、严把选举关,确保选举公正。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三月底,我镇党委召开了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对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以办事处为单位,对每个村至少安排一名领导、两名驻村干部包村负责的制度,同时,根据村级换届的难易程度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及干部包办情况复杂的村。二是全面理清财务。换届前夕,镇党委对各行政村近三年的财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进行了张榜公布,在选举之前给群众、党员一个明白,为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两推一选”。严格按照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测评推荐、党员民主选举的程序选举支委,并在支委职数、任职条件尤其是年龄、计生、治安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既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又维护了选举的严肃性,体现了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公开性。

三、严把纪律关,维护换届秩序。一是密切掌握动态。要求办事处及包村干部及时掌握并定期汇报全镇换届动态情况。在选举前,由分管组织的领导每天与各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联系一次,及时掌握各村动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在开展党员民主推荐之前,注重强调换届选举程序和纪律,切实防范了极少数人意图操纵选举的问题。二是正面宣传法纪。在村干部会议、户代表会、支部大会上,反复重申强调换届纪律,同时,下发给各村统一的磁带,在村里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明确告知干扰选举将受到党纪国法制裁。并要求派出所对以非法暴力手段破坏选举的苗头严密监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提前个别警示。对极少数想暗中操纵、干扰选举的人,由镇党委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提前打好预防针。这种警示性的谈话,对于有不良想法的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孔村镇“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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