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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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5篇

【篇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镇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按照省、**市、**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大扶贫领域正风反腐 力度的工作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开展扶贫领域专 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 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 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 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检 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建立扶贫领域资金管 理使用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紧紧抓住“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整改 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 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不断 进步,确保我镇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 脱贫对象验收、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 要在专项整治中,具体排查是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是否有弄虚作假的问题; 2、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问题; 4、在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是否有 “吃、拿、卡、要” 的问题; 5、是否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截存或 不按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的问题; 6、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 的问题; **、是否存在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篇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中都乡人民政府关于

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2016年4月—2016年11月。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

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王建义担任,具体负责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部署,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五、专项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方面由交警中队牵头负责,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二)消防安全。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清剿火患”行动等,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物业、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建筑设计和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排查情况,特别是高温、汛期等特定条件下防爆炸、防泄漏、防火灾、防洪涝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建筑施工安全。由村建所牵头负责,交管站、水利所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汛期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六)非煤矿山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的情况。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的情况。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 (校验)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职业健康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劳动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检查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无挂设警示标志;作业工场是否通风,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等,重点检查特殊行业、高危行业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和自觉执行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行业监管意识和密切协作意识,通力配合,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半年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依照安全监管职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内容,要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严格企业市场准入等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成效明显,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三)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明晰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将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篇三】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商都XX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XX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XX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XX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XX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我XX金融领域整顿为重点,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治理行动与行业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营造平安稳定的金融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继续深入优化我XX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

(一)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四)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五)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19年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为组织发动、自查排查、集中整治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0年4月8日-4月20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0年4月20日-5月30日)。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30日10月1日)

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四)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0日)。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金融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在营业网点张贴标语横幅,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全领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挖细查线索。各金融机构要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部门间协调合作,深挖彻查金融行业黄赌毒、黑导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保护伞”和“关系网”,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三)强化行业治理。各金融机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与金融监测同部署同推进,认真查找在本单位关键领域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明确重点整治方向,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规范治理体系,确保整治效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XX金融行业扫黑除恶治乱的长效监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XX委、政府的部署上来,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金融机构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金融领域乱象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跟踪问效。XXXX将适时组织对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摸排线索不清、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予以通报。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苗头线索,按部门职能从发文起,每月底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典型经验要以简报形式及时报送。  

【篇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全市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国家、省、常州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粮检〔2007〕195号)、(苏政办发〔2007〕107号)、(苏粮法[2007]30号)和(常粮综[2007]05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秋粮收购工作,决定从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州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销售、加工环节以及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质量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放心消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运输、加工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

重点单位,是指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托市收购企业、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企业、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的粮食经营企业。

二、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具体安排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与整治

秋粮收购期间,我局会同市工商、农林、质监、物价和卫生部门开展粮食收购质量和国家政策执行等情况的检查,采用自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时间安排在12月18日—12月21日。具体检查内容与检查单位(见表一、三):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经营者具备必要的收购条件,做到持证持照收购。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现场审核。

二是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依质论价,维护农民利益;是否及时支付粮款;是否代扣任何粮款;是否报送粮食收购数量等等,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坑害农民的行为。

三是加强粮食的入库出库检验,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

四是非收储企业随机抽查。

五是外地来本地市收购是否执行备案制度等。

六是会同市质监局对秋粮收购主要品种开展原粮卫生品质状况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按规定完成检验、评定与反馈结果。

对其中涉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查处;涉及无证无照收购、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涉及计量违规行为,由质检部门负责查处;涉及卫生许可情形,由卫生部门负责查处。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1、12月18日—12月21日,结合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与整治,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地方储备粮和托市小麦库存专项检查,抽检率达100%,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帐实相符、质量符合要求。

2、11月26日—11月29日,组织开展对部分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商品粮食质量与卫生指标和储粮药剂残留量和真菌毒素项目的抽检与鉴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清责任,立即整改。

3、规范储粮药剂使用,建立储粮药剂使用备案制度。加强对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具体检查内容与单位(见表一、三)

(三)军粮供应质量安全整治

1、11月22日,会同质检部门开展军粮供应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溧城、社渚两个军粮供应点采购和供应的军粮是否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是否符合质量等级要求。全面了解军粮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的全过程。严格军粮供应准入制度,实行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和原料及产品的强制检验制度。

2、对军粮供应点的粮油开展全面的质量抽检,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粮油,严禁供应给驻地军警,原则上各军粮供应点的粮油要从我市近年来评选出的放心粮油企业采购,确保全市军供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具体检查内容(见表二)。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11月26日至29日,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对苏浙皖边界市场粮油区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定报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与单位(见表二、三)。

1、建立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和质量档案制度。到年底,纳入粮食统计定报的单位都要建立粮食台帐和质量档案。

2、加强对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对出库的粮食必须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出证率达100%。

3、加强粮食批发市场信息和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4、深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进军营、进学校、进社区、进超市,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粮油。年内市级“放心粮油”达8家、“放心粮店”达3家。年底前,会同教育、卫生、质监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宾馆、饭店等用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查粮油质量、查索证、查进货渠道、查进货台帐等,确保居民、学校用粮安全。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粮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史晓芳任组长,副局长芮志福任副组长,成员有陈 超、陈金龙、陈齐婷。

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届时邀请市农林、工商、质监、物价和卫生部门参加粮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工作。

    (二)履行监管职责

 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沟通交流和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

    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为粮食卫生监管奠定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粮办〔2007〕38号)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做到科学取样,准确检验,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发布和使用调查结果数据。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作工业用途。到今年底,全面掌握全市原粮卫生情况,对收购环节稻谷、小麦和油菜籽三大品种的卫生状况作出整体评价,确保从源头上把住原粮卫生安全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和安全。

    (四)强化舆论引导

    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发现好的典型和做法要及时推广,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举报电话:87222205,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对监管对象履行质量义务的宣传,在全市粮食行业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篇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民生领域整治方案大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作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下列问题:一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部分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抵不住诱惑,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给家长增添负担。尤其要整治和查处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问题;

  二是乱收费乱订资料、推荐托班、辅导班。收费公开不到位,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通过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强令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变相收取费用,推荐托班、辅导班,个人谋取私利,增加学生负担,引发家长不满;三是从教不廉洁不公正。"人情关系"思想严重,利用职务之便,借入学、转学、分班、调座次等时机,"倒扒皮"或搞"关系班"、"人情位",接受家长礼品礼金、宴请馈赠,请托家长办事。受利益驱使,对"关系生"关爱有加,多有照顾,对其他学生特别是学困生缺乏爱心,不管不问;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规问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处事不公。尤其是克扣学生资助款,或借给学生办理资助,唆使家长宴请、收取所谓操心费等;五是"三务公开"不到位。"三务公开"程序内容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或内容不够全面,对群众意见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六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大宗物品采购及工程建设该招标的不招标,造成单位学校财产损失或贪腐现象,给教育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七是工作失职渎职。由于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由于单位管理不严,造成存有吃空饷和大面积庸懒散现象,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给单位和系统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八是各类教育违规行为。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擅自更改课时安排和作息时间,过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强制或变相统一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商品或接受营利性商业服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前)。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

  (二)深化专项整治(5月31日前)。按照重点整治任务事项,逐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深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思想疏导和纪律教育,让老师们自觉远离有偿补课。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誓承诺。通过召开家长会、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2.坚决治理教育"三乱"。学区和基层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行为;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所有收费行为实施前,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学校、教师推荐托班、辅导班。

  3.严肃整治吃拿卡要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廉政廉洁教育,严肃纪律规矩,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堵塞各种问题关口,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

  4.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关口前移,跟踪督查,加强运行监管,重点把好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学区中心校将配合教育局对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行为,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5.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三务"公开不透明、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帐。收费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或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7.从严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师德考核,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织笼子、架红线,杜绝各类教育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问责。涉及问题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捆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直接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加强督导执纪。党小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班级和社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违规违纪的重大问题线索要上报教育局,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民生领域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松山区教育局《松山区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作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和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整治和查处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下列问题:一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部分教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抵不住诱惑,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给家长增添负担。尤其要整治和查处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问题;二是乱收费乱订资料、推荐托班、辅导班。收费公开不到位,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通过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强令或变相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变相收取费用,推荐托班、辅导班,个人谋取私利,增加学生负担,引发家长不满;三是从教不廉洁不公正。"人情关系"思想严重,利用职务之便,借入学、转学、分班、调座次等时机,"倒扒皮"或搞"关系班"、"人情位",接受家长礼品礼金、宴请馈赠,请托家长办事。受利益驱使,对"关系生"关爱有加,多有照顾,对其他学生特别是学困生缺乏爱心,不管不问;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违规问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处事不公。尤其是克扣学生资助款,或借给学生办理资助,唆使家长宴请、收取所谓操心费等;五是"三务公开"不到位。"三务公开"程序内容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或内容不够全面,对群众意见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六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不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大宗物品采购及工程建设该招标的不招标,造成单位学校财产损失或贪腐现象,给教育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七是工作失职渎职。由于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由于单位管理不严,造成存有吃空饷和大面积庸懒散现象,在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给单位和系统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八是各类教育违规行为。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擅自更改课时安排和作息时间,过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强制或变相统一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商品或接受营利性商业服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前)。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

  (二)深化专项整治(5月31日前)。按照重点整治任务事项,逐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深度治理教师有偿补课。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思想疏导和纪律教育,让老师们自觉远离有偿补课。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誓承诺。通过召开家长会、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

  2.坚决治理教育"三乱"。学区和基层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另立名目、超标准收费;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行为;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规定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所有收费行为实施前,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严禁学校、教师推荐托班、辅导班。

  3.严肃整治吃拿卡要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加强行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廉政廉洁教育,严肃纪律规矩,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堵塞各种问题关口,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

  4.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关口前移,跟踪督查,加强运行监管,重点把好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学区中心校将配合教育局对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行为,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5.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工作。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公开的内容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切实解决"三务"公开不透明、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6.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帐。收费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或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7.从严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有关规定,以人为本,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强化师德考核,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纪律约束,织笼子、架红线,杜绝各类教育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学校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问责。涉及问题严重的将上报教育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捆绑",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直接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个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在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加强廉洁自律,逐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可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二)加强督导执纪。党小组要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成立检查组深入班级和社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违规违纪的重大问题线索要上报教育局,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民生领域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

  二、整治重点

  (一)扶贫工作是否到位,不走过场。检查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按时到位扶贫,出工不出力,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不了解,国家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资助资金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现象。检查是否存在贫困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违反原则,拉关系、讲人情、打招呼、跑门路,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领冒领,漏发、错发等问题。

  (三)教师是否有偿补课、兼职。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不安心教书育人,不专心研究教学,心存侥幸,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补习班或第二职业,个人从中牟利,特别是课上不讲课外讲,唆使、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辅导班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检查是否存在学校商店承包不招标,大宗购物不进行询价招标,办公用品不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备案,非税收入不按时存入账户或作账外账进行管理,财务不按时公开,乱收费,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校服、购买保险、课外辅导资料等问题。

  (五)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规范管理。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项目工程该招标的不招标,对国家下拨资金进行截留,偷工减料,夸大虚报工程项目资金,对国家下拨项目设备使用、保管不到位,特别是均衡发展项目配套设备的使用、保管不到位等问题。

  (六)控辍保学工作是否扎实。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不关注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擅自更改作息时间和课时安排,过大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对学困生进行变相劝退,对学生劝返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瞒报虚报辍学学生人数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严肃扶贫纪律。制定扶贫工作职责清单,对标对表开展扶贫工作履职情况自查,对教育系统干部扶贫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职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资助工作理念,抓住评审、公示、发放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资助工作审查,加强运行监管,严把受资助人员的确定关和公示关,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所需之民。同时将资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县扶贫攻坚办联系,教育线与政府线双线联动,共同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情况,建立档案,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生人人享受国家扶贫资助政策,不落一户。

  (三)严治有偿补课和其它违规兼职。加强思想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教师自觉远离有偿补课和违规兼职。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丰富信访举报方式,拓宽线索获取渠道,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宣誓承诺。到学校进行检查摸底,对发现有偿补课和其它违规兼职的教师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严审学校财务收支。在招投标等事项上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到学校进行财务审计,重点查处虚开发票报销,违规公款吃喝,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等问题。

  (五)严管工程项目资金。加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加强与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前期工作前期做,倒排工期促进度,定期召开项目促进会等方式,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把好工程的验收关,对竣工项目进行审计,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回访。

  (六)严抓控辍保学工作。加强教师监管,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让教师从心里热爱这份职业,从心里关爱学生,从心里敬畏纪律规矩,抓实抓细抓常控辍保学工作。教育局与县残联对接,学校与镇村委会对接,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千名教师访万家""月查周报""完善关爱体系""强化学籍管理"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努力做好学生的复学劝返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

  组织召开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属学校校长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自查自纠(8-9月)

  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各类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形成自查报告,并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汇总表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三)监督检查(10月)

  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学校完成各项工作,杜绝"上面决定多落实少,布置多检查少,号召多追究少"现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落实整改(11月)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整治工作不扎实、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以及整治工作启动后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章立制(12月)

  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刚性执行,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并于12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及相关制度上送教育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教育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落实整改,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经验总结,把推进工作与总结提升贯穿始终。各学校要注重加强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研究出解决的办法和防范措施,梳理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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