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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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5篇

第一篇: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

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

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

名单。

3.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j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

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

况上报中心党组,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第二篇: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

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

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

名单。

3.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5.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j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

况上报中心党组,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第三篇: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规范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特制定学校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事先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动议。

三、议事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党支部建设、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干部任用、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等。

四、会议应在三名成员全部参加时方能举行。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发展、党内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由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如对决定进行变更,须由会议决定。

第四篇: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委会需要制定议事规则吗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

议事范围

1、

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

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4、

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

会议的召开

1、

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

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

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

议事决策方法

1、

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

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

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

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

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组,请示裁决。

6、

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

决议的实施

1、

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

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

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

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5、

第五篇: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委会需要制定议事规则吗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总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 议事范围 1、 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 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4、 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 会议的召开 1、 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 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 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 议事决策方法 1、 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 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 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 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 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组,请示裁决。

6、 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 决议的实施 1、 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 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 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 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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