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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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5篇

第一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投诉物流找哪个部门,都有哪些规定

小编希望 投诉物流找哪个部门,都有哪些规定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物流行业在我国自古就有的一个行业,但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大。物流作为一个人们离不开的行业,已经越来越快的走到身边了。那我们在遇到物流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投诉物流找哪个部门,都有哪些规定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物流投诉找哪个部门物流现在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管辖。因为物流涉及的领域比较多,运输、工商、税务等等。如果有问题投诉除非是高价值的货物可以选择诉讼,一般只要是物流方面问题基本都可以解决,如果是普通问题直接打电话投诉,正常物流企业都是有400客户电话,只要你坚持投诉,一定能得到你满意的结果。二、物流的作用是什么关于物流的作用,概要的说,包括服务商流、保障生产和方便生活三个方面。服务商流在商流活动中,商品所有权在购销合同签就的那一刻,便由供方转移到需方,而商品实体并没有因此而移动。除了非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一般的商流都必须伴随相应的物流过程,即按照需方(购方)的需要将商品实体由供方(卖方)以适当方式、途径向需方转移。在这整个流通过程中,物流实际上是以商流的后继者和服务者的姿态出现的。没有物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商流活动都会退化为一纸空文。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物流的支持,就是这个道理。三、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在我国其实每个物流公司都有自己的售后系统来进行处理这类问题。大家只要找到相关物流公司的400电话,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投诉就可以了。我国的运输行业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在我国运输的企业必须服从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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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怎么处理

小编希望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怎么处理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最近的几年时间里,因为很多各种的原因每个地方医生和病人的纠纷明显增加了,医院和病人的关系紧张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为了减少医院和患者纠纷的发生,改善医患关系,那么做好医生和病人的纠纷投诉接待工作就十分重要的了,那么当我们发生了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应该怎么处理就是问题关键了。

一、医疗纠纷投诉的相关部门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处理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第三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规范举措
作者:
来源:《辽宁教育·管理版》2020年第02期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新时代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具体体现。不斷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和使命。

        一、法库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对孩子学习需求的增加,我县民办教育机构发展迅速,截止到2019年9月底,我县经教育部门审批注册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共37所。两证齐全的机构共计17所。

        这些机构基本能够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办学要件齐全、有效;注重对教育教学及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教案,教育管理档案较规范,并能按要求整改教育教学及安全管理工作;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公示,能依法接受财务审计,为我县教育事业做了有益的补充。同时,我县范围内还存在一些非法办学(无证办学)机构、黑补习班。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背景

        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沈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精准把握校外培训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过重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装修投诉维权该去找哪个部门

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是装饰协会协调,一般的装饰公司都是协会的会员受到协会约束。

3.15消费协会也可以,协调不成只好找媒体暴光。实在不行只能法院见了。

行业协会并非官方机构,但作为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行业协会有带头、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建筑装饰协会、衣柜协会、防水协会……各大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都会有会员单位,很多行业知名的企业也纷纷入会。如果遭遇装修纠纷的企业恰好是某协会的会员,可以向协会投诉。一些企业会考虑到行业声誉,也会积极配合。但同样地,行业协会并不具备强制力,未必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工商局其旗下的消委会是调解消费纠纷的主要机构。无论消费者遭遇到哪个行业的纠纷,都可以找消委进行投诉、调解,装修问题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消委出面企业的配合度相对更高。但工商局并非装修的主管部门,只能起到调解作用,但不具备强制力。企业不愿意配合的话,也难以将之绳之以法。

媒体监督是消费者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手段。当多方调解无效时,也可以采取向媒体投诉爆料的形式。有些正规的商家担心不良行为被公布,愿意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但媒体监督同样不具备强制力,特别是一些不在乎品牌形象的小公司,也会无视业主的要求,最终导致维权困难。

当采用各种方法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时,消费者只能使出终极手段——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装修公司或商家对侵权行为予以赔偿。一旦认定为企业的过错,法院判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企业也必须负起责任

第五篇: 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培训机构指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于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下面是WTT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供大家参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建设幸福长春大会会议精神,确保《2021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长发〔2021〕5号落实,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任务,近日,长春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按照“抓规范、促繁荣”的原则,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清理整顿违规办学、无证办学、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等行为,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方案》提出,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彻底整治;强化“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强化“有照无证”培训机构的引导整治;坚决纠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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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规范民办中小学和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和办学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为原则,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市教育局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宣传推广整治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对治理工作缓慢、拖拉,治理不力、出现梗阻的县(市区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通报。
方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要建立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信箱,确保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要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审批一批”的原则,在2021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治理效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迅速遏制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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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内外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排查摸底、完善机制、督查指导、全面整改等措施,重点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科类培训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违规教育教学行为,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
二、治理任务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发展规律,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为此,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
1.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对消防设施、食品卫生和场所安全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未取得证照的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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