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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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校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校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接受或暗示为校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校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若我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相关承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承诺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经我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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