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3篇
第1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个人也可受托为他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实施以后,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等清新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同学咨询,个人能否给他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现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宜与大家分享。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个人所得税需办理汇算清缴
(一)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有四种情形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二)经营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1.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资料提供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资料提供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2.居民个人取得其他综合所得所得资料提供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3.提供虚假资料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将被实施联合惩戒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2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简称为个税年度汇算,2019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是在实施新个税法之后第一个汇算年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汇算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但由于受疫情影响,个税年度汇算时间推迟,目前,部分省份陆续开通线上办理平台开始受理汇算业务。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原则年度汇算即在年度预缴与汇算应纳税额间进行清算,遵循“依法预缴、按年汇算,多退少补”原则。
三、汇算清缴人群覆盖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反言之,不在上述三类情形之外的均应进行个税年度汇算。
四、判断是否属于汇算清缴人群方式1、是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有责任将纳税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可向扣缴单位办税人员了解;
2、是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强烈建议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费用扣除情况,并可进行汇算清缴测算;
五、年度汇算办理方式1、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自行登录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大厅办理。
2、是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可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汇算清缴。
3、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第3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上一篇:关于秋季远足感想(精选范文4篇)
在伟大祖国73华诞之际,我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光影铸魂”主题党日活动,集中观看了抗美援朝题材影片《长津湖》,再一次重温这段悲壮历史,再一次深刻感悟伟大抗美援朝精神。1950年10月,新中国刚刚成立一年,
根据省局党组《关于举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读书班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以及交流分享等形式,系统的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交流,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个人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大背景下,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理论创造、重大思想引领的系统呈现。它生动记录了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统筹两个
《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文章指出,我常讲,领导干部要胸怀党和国家工作大
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从嘉兴南湖中驶出的小小红船,到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字典里,“人民”一词从来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战略家的博大胸襟和深谋远虑,在治国理政和推动全球治理中牢固树立战略意识,在不同场合多次围绕战略策略的重要性,战略和策略的关系,提高战略思维、坚定战略自信、强化战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进行的生动实践与理论探索;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
在党组织的关怀下,我有幸参加了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期一周的学习,学习形式多样,课程内容丰富,各位专家的讲解细致精彩,对于我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对党的历史的深入了解、对中共党员的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一文中指出:网络玩命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 32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
刚刚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