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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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委托书

  案件号:(20

 )□LC/□YL /□JS ______号 委

 托

 人

 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地 址

 承办人

 司法鉴定机构 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46722)

 武汉市航空路 13 号(邮编 430030);电话:

 传真:

 委托鉴定事项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后期治疗费用

  □治疗时限

  □误工、护理、营养期 □视觉功能

 □听觉功能

 □护理依赖程度

  □精神状态

  □责任能力

 □行为能力

 □医疗过错

 □因果关系

 □参与度

  □文证审查

  □医疗费合理性

  □其他:

 被鉴定人 姓名: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初次鉴定

  □重新鉴定

  □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鉴定 鉴定用途 □理赔

 □诉讼

 □办案需要

  □其他 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

 鉴定材料(详见登记表)

 □病历材料

 □卷宗材料

  □影像片 □其他(请注明):

 鉴定费用 及收取方式 收费总金额:¥ :

 元,大写

 元。

 收费方式:□按照鉴定事项项目收费

  □协商收费

  项目

  ;标准

  元;协议

  元 项目

  ;标准

  元;协议

  元 其他项目收费:项目

 ;协议

  元 结算方式:□预付

 □现付

 □后付

 □按约定方式和时间支付:

 争议解决办法:

 转账 账户名称:华中科技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同济支行 843278

 账

 号:

  备注:

 请注明某某法医鉴定费并提供汇款单据复印件 司法鉴定意见书发放方式 □委托人自取

 □由委托人指定

 凭书面委托函、身份证件及鉴定委托书代领。

 □邮寄,地址:

 □其他方式:

 约定事项:

 1. 关于鉴定材料:□所有鉴定材料以委托书或登记表所罗列的内容为准。

 □所有鉴定材料无需退还。

 □鉴定材料(原件及影像片等)需完整地随鉴定意见书一并退还委托人。□因鉴定需要,鉴定材料可能会损坏、耗尽,导致无法完整退还。

 □对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的特殊要求:

 。

 2. 关于剩余鉴定材料:□委托人于鉴定意见书发放后

 周内自行取回。委托人未按时取回的,鉴定机构有权自行处理。

 □鉴定机构自行处理。

  □其他方式:

 。

 3. 鉴定时限:□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

  □从该委托书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需延长鉴定时限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4. 需要回避的鉴定人:

 ,回避事由:

 。

 5. 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过程中可变更委托书内容。

 6. 经告知,已了解鉴定相关规定及风险(详见本中心司法鉴定告知书)。

 7. 其他需要说明或约定的事项:

 委托人(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司法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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