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 浏览次数:

 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议(提)办理工作的领导 成立局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曾力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分管领导,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人秘股负责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分管领导以及股室的工作职责,根据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安排有关股室承担。要明确办理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或专人负责的层层抓落实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工作中,经办领导和承办股室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各承办领导、股室领导要加强与代表委员和主办单位的沟通,实现“人来人往”。

 2、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电话联系代表委员和与代表委员见面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答复前要求面对面与领衔人沟通。要邀请代表要求参与研究解决问题,认真采纳问题,认真采纳代表委员的建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力争满意率达到 100%。承办股室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3、着重解决实际问题。承办股室要根据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逐件逐项落实。对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抓紧跟踪落实。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股室应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4、按时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承办股室要在分办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汇总后的答复意见上交到局人秘股,由人秘股统一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及代表委员答复。

 5、规范办理答复,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分管领导和股室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建议或提案答复应按统一规范格式行文,并标注办理工作情况。建议和提案复文由局办公室寄人大代表或提案人,同时将《征询意见表》随答复件寄送领衔人代表或提案人,每件建议或提案随寄一份。承办股室对年内能解决的建议作一次性答复,对跨年度解决的要作后续答复。

推荐访问: 提案 政协 工作方案

【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相关推荐

工作总结最新推荐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