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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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

  (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

  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

  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

  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参会人员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

  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

  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

  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

  (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

  (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

  (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第四条

  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

  第五条

  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

  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

  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

  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

  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

  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

  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

  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是党员开展民主集中制活动和团结群众的重要途径。以下是党支部会议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1.会议的召开

  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会议应提前通知各党员,并明确议题和议程。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会议可以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2.会议的组织

  会议应由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会议中应有记录人,记录会议内容。

  3.会议的议程

  会议的议程应当明确,包括重要活动的安排、支部工作汇报和讨论、党员之间交流和分享等。会议中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领导参加,进行专题报告和讨论。

  4.会议的记录

  会议记录人应当做好记录工作,记录会议讨论的重要内容、决定和发言。会议记录应当及时整理,交给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审核,并保存到档案中。

  5.会议的评议

  支部书记应当对会议进行总结和评价,说明会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全体党员也应当就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议和反馈。

  以上是党支部会议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三: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1一、总则

  (五)商量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商量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进展工作事宜。

  (八)讨论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举工作。

  (九)讨论部门队伍建设措施,商量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举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讨论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讨论决定部门与外部的沟通、合作项目。

  (十五)讨论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商量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和分析,明确所要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缘由、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状况要清晰,事实要精确,汇报要完好。

  别状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商量决定。

  (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支部会议制度3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

  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托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别状况不能参与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五)讨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商量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

  (六)讨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进展党员工作。

  (八)讨论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讨论其它重要工作。

  四、议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商量重大问题前,要互相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讨论。在商量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讨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需严守机密,不准泄密。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根据肯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三)坚持回避原则。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商量。

  (四)坚持效率原则。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开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五、会前预备

  (一)上会商量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状况清晰,依据充分,方法具体。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预备,组织委员催促。

  (二)生活委员准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支配好会议室,做好预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六、会中要求

  (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精确、完好。

  (三)实行候会制度,与议题有关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会议精简高效。

  (四)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精确地根据会前所计划的时间支配会议的节奏,不要随便提前或推后。

  七、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准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状况。

  (二)会议状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各科室领导负责承办。

  (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催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篇四: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

  

  党支部会议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

  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6(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五)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

  (六)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七)发展党员工作。

  (八)研究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议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前,要相互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密。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6(三)坚持回避原则。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讨论。

  (四)坚持效率原则。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免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五、会前准备

  (一)上会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情况清楚,根据充分,办法具体。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准备,组织委员督促。

  (二)生活委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安排好会议室,做好准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三、会中要求

  /6(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行候会制度,与议题有关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会议精简高效。

  (四)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准确地按照会前所计划的时间安排会议的节奏,不要随意提前或推后。

  四、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及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

  (二)会议情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各科室领导负责承办。

  /6(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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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会议制度内容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传统形式和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三会”制度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支部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一、党支部大会。党支部会议由全体党员组成,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支部委员召集和主持,支部所属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l、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省、市上级党委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研究安排部署支部工作,统一支委思想认识;3、讨论研究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职工的思想状况;4、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措施;5、研究组织发展工作和新党员的教育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6、临时要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

  党支部会议制度

  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的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委员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议事范围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三、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会议记录。为了便于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检查支部工作情况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人数较多时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发言的要点,决议事项。对通过的决议要详细记录赞成和不赞成的具体意见、记录要准确、具体、清楚,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因工作调离,会议记录要做移交。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XX党支部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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