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守则全

| 浏览次数:

  XXXXXXX有 X

 限公司 精心整理

  目录

  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2 ⑵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3-5

  6-10

 ⑷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1-16 安 全生产规章制 度 编制:

 审核:

 日期:

 精心整理

  ⑸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7-18 ⑹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9-23

 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4-30 ⑻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1-33 ⑼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34-35 ⑽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6-40 ⑾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1-42 ⑿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43-47 ⒀安全奖惩制度 48-48 ⒁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49-53 ⒂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54-55 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6-58 ⒄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59-60 ⒅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61-67 ⒆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68-68 ⒇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69-7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 切实加强领导, 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

 精心整理

 以" 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 " 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 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 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事故管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事故报告程序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尽可能立即协助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厂安全责任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可能维护好事故现场。

 2. 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 30 分钟内报告安全主任、厂安全责任人。

 精心整理

 3.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

 厂安全责任人报告;厂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本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本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5.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区有关主管部门。

 6. 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卫生行政部门;爆炸、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公安部门。

 8. 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 110、120、119 等救援电话,拨打救援电话后,厂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厂区。

 二、事故调查 1.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的原则办理。

 2. 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由厂安全责任人组织安全主任、生产部、车间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精心整理

 3. 对发生等级为一般事故及其以上的事故,厂安全责任人或安全主任须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 2)确定事故责任者 (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

 4)

 写 出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三、事故处理 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厂安全责任人及厂安全主任负责处理。

 2. 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本厂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6. 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厂给予表彰、奖励。四、资料归档 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主任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备案。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满足职工对安全素质方面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精心整理

 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并会同生产部落实生产岗位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管理。

 三、安全教育内容

 1. 政策教育,使职工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法制教育,使职工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3. 纪律教育,培养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 知识教育,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和各工种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5. 典型教育,利用正反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职工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防患于未然。

 四、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

 1. 厂级领导、管理人员、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思想、安全素质, 增强法律法规观念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 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应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获取相应合格证。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应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合格任职。

 4. 人事部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人事部每年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

 6. 人事部每年组织员工开展全员教育,包括利用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测验、安全电化教育、讲座、墙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

 五、三级安全教育

 精心整理

 凡新入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 新进厂员工,在分配到车间上岗之前,由人事部负责安全教育。普通岗位人

 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危化品从业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其教育内

 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2) 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

 3)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防机械伤害、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急救、

 危险因素、应急预案等)

 。

 4) 安全生产正反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经厂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 车间级教育

 新职工或公司车间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车间,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技员

 负责教育,普通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危化品从业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其教育内容:

 1) 车间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 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车间危害因素分布、安全通道、应急救缓预案内容。

 4) 车间的安全设施(工具)

 、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5) 一般的触电、中暑、中毒的急救知识。

 6). 车间以往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育。

 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精心整理

 3. 班组安全教育

 新职工到岗位之前,由班组长(安全员)负责教育,采取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危化品从业岗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其教育内容:

 1) 本班组(岗位)生产流程,特点和注意事项。

 2) 本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细则。

 3) 本班组(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控仪器的作用原理、使用方法、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管方法等。

 4) 本班组(岗位)以往的事故教训。

 5) 危害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

 6) 发现紧急情况应采取的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班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指定有经验的工人带班操作。

 4. 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应记载入《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内, 并由受教育者签名认可,由管理部审核后,同意正式上岗。

 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虽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否则, 因此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的车间(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负责。

 六、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 对相关方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厂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接收和使用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本厂及车间(部门)的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有关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并在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督促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精心整理

 2. 外单位进入本厂的施工人员或运输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承办部门负责,施工前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知会及征得所在车间同意后,始得进入车间(部门)施工。进入本厂后应严格遵守厂的各项安全制度,不得违反, 承办部门和外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督促,并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起重工、叉车司机、发电机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等均为特种作业工种。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始能上岗操作。颁发的“合格操作证” ,需定期复审登记,保证其有效期。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八、日常安全教育 1. 定期举办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培训、对职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

 2. 利用广播、墙报、安全知识竞赛、事故现场教育、安全文化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

 九、补充安全教育 1. 新设备(装置)投产或老设备(装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前,对操作工或有关人员进行补充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 凡厂内职工调动岗位,应由接收车间(部门)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从事新岗位操作。

 3. 对离开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岗教育。

 4. 对发生工伤事故、严重违章违纪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上报管理部、制造中心

 精心整理

 再进行全面教育,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回岗工作。

 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 (工程)

 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

 、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泰集团企业内各车间、职能部室。

 3 总则

 3.1 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

 。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 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 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和审批。

 3.3 凡新建、 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 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 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职责

 4.1 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 “三同时” 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建设项目职业

 精心整理

 安全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 技术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 “三同时” 管理的配合单位, 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

 4.3 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 “三同时” 管理的责任部门, 负责建设项目职

 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生产管理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 计划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 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 计划的编制

 5.1.1 在编制年度生产、 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 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2 计划的实施

 5.2.1 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 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 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 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结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 项目的验收

 5.3.2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 技术部应纳入工艺, 设备部门应纳入预修、保养计划和日常管理。

 5.4 凡是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 必须严格按劳动保护 “三同时” 规定执

 精心整理

 行。正在建设的项目,没有采取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一律补上,所需资金由原批准部门解决。

 6 建设项目的设计

 6.1 技术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 应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等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认证,并经安技部审核。

 6.2 大中型建设项目等应按原劳动部第 10 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单位之外)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6.3 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

 同时编报。对建设项目遗漏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的资金,应由原拨款部门予以补充。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得削减,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有良好的劳动条件。

 6.4 在初步设计中, 应严格遵守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规和标准, 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职业危害的内容,确保设计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并编制《劳动安全 卫生专篇》。经安技部会审后,技术开发部必须同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图 纸资料。

 6.5 在技术和施工设计时, 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从设计上来落实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大中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精心整理

 6.6 在技术准备阶段, 特种危险设备、 安全装备、 劳动防护设施的设计、 制造、选型、定货,必须经安技部审查、同意,选购(定)经国家认证的、有安全资格厂家的产 品。

 6.7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 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 建设项目的施工

 7.1 产品工程部应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到位情况负全面责任。

 生产管理部负责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办理开工安全审核手续,所确定的承揽工程单位必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榄特种危险设备、安全装备安装的单位还必须具别目应的安全资格。

 7.2 技术部和项目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 施工中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7.3 生产管理部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性管理,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8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8.1 建设项目竣工后, 技术开发部和项目单位应及时通知安技部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测、检验和评价。

 8.2 经检测未达到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标准的, 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8.3 生产管理部负责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 “三同时” 预验收, 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预验收表》反馈给技术开发部和项目单位。

 8.4 技术部和项目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 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生产管理部.

 精心整理

 8.5 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经生产管理部组织“三同时”预验收后,方能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验收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由生产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验收评 价。经正式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正式交付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8.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安全健康防护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价费用从项目总费用中列支。

 9“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四新”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采取的临时性工艺和工艺装备必须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并经技术和生产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试用待该工艺或工艺装备定型后一月内,由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

  10 考核 10.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要求,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10.2 未经安技部审查或同意,强行投产的建设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 内容

 精心整理

 3.1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 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 特种设备的安装、 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

 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 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 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 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 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 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 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 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 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 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 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

 精心整理

 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区域内各种外来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定义

 (一)相关方:

 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基建施工、 设备安装 / 维修、动力管线施工、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保 / 卫生/ 绿化工程、后勤服务、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二)项目单位:公司内与相关方的业务对口接洽单位。

 (三)安全审核:根据公司的管理程序,对涉及相关方业务的安全、健康、环保、治安、消防、能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评审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相关方单位 / 个人(以下简称“相关方” )、公司内项目单位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公司相关管理职能部门、与本制度的规定相关联的其它单位。

 第四条各方责任

 (一)项目单位

 1、在签定项目合同中, 必须有涉及安全 / 健康/ 环保等方面的双方责任义务条款, 满足法律规定和双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2、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向相关方提供本公司有关安全健康 / 环保/ 治安/ 消防等方

 精心整理

 面的制度文本资料和安全信息,履行告知责任;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平光护目镜、女工帽、头盔、耳塞、面罩)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

 (二)相关方

 相关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三)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外来工程作业项目承担安全审核责任和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项目安全审核的分工如下:

 1、治安、消防审核——人武保卫处;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用道路审核——安全环保部;

 3、动用能源审核——设备能源部;

 4、动用设备 / 设施审核——设备能源部。

 (四)凡在公司统一工作时间以外的时段有外单位人员进入的场所,该场所的所在单位必须派人跟班值守。

 第五条安全审核

 安全审核包括事前安全审核和过程安全监督,过程安全监督依据安全审核进行。

 (一)对长驻(一年以上)公司的相关方在每年的 3 月份以前进行一次安全审核;非长驻公司的工程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安全审核。

 (二)审核程序和方法

 ①工程单位填写《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核表》 (见附件)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核→②职能管理部门通过检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③《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 核表》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和安全管理的执行依据(一式 3 份,项目合同甲、乙方各 1

 精心整理

 份、安全环保部存 1 份备查)。

 第六条 相关方除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治安、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相关方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带公司人武保卫处制发的《出入证》 ,并接受保卫、安全人员的检查。

 (二)相关方人员不得在公司内各二级单位生产现场、各站房和要害部位(信

 息技术部、技术中心、电话总机室)摄影和照相。若有需要,必须通过项目单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相关方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各二级单位生产现场、 各站房和要害部位 (信息技术部、技术中心、电话总机室)必须经该单位领导同意,并有项目单位人员陪 同;相关方人员进入锅炉房、空压站、电站、燃油库、化工库等危险部位,还必须履行进出登记程序。

 (四)相关方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警示和隔离

 1、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避免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交叉作业。一般情况下,工程让生产;下列情况下,生产让工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紧急事件处置、避免公司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工程。

 2、在道路和车间内施工,必须用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和隔离施工区域;在无法封闭和隔离的情况下,必须安装红色警示灯。

 3、有高空坠落、塌陷和绊倒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设置适用的警示标志,实行区域封闭,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五)从事国家安全 / 健康法规所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和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资质证明文本,并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六)动用明火作业或其它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作业,必须向保卫处申请

 精心整理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在工程现场配置适用的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2、清除动火施工区域的易燃物质和可燃物质。

  3、安排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动火结束后,检查并清除火源,持续监火 60 分钟,方可离开现场。

 (七)作业现场的电器设施、线缆和接线装置不得有裸露和破损,取电、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电器使用的安全标准。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必须使用防爆电器。

 (八)严禁将电源线、压缩空气管、氧气管和乙炔气管放在地面横跨公路设置; 跨越公路架设临时管线,其距地面高度必须大于 4m。

 (九)未经授权,严禁动用本公司的任何设备 / 设施或其它资源。

 (十)工程单位必须保持工程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文明施工,严禁将施工

 物资乱堆乱放,形成安全障碍;工程结束后,必须在 2 个工作日内整理现场,清除施工物资和废弃物。

 第七条 项目安全管理不作为的责任追究

 (一)凡未申报安全审核的工程项目,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停止其作业, 直至通过审核。

 (二)因未申报安全审核而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后果,公司将追究项目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管理责任。

 (三)因相关方原因导致各类事故发生,公司将追究相关方的违章处罚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重大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四)违章处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精心整理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

 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

 精心整理

 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

 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2)

 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车间的消防器材由本车间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精心整理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

 (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

 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

  ( 含) 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 擅自动火作业者, 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 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 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 至少每月一次) 。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精心整理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 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 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 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 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 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精心整理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

 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 损失轻微的 ) ,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

 精心整理

 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三、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6、清仓、清库作业; 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四、危险作业规定 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 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 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 (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 )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

 精心整理

 目安全部门审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 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 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电器临时线审批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等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

 ????2 职责 ????2.1 设备工程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 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 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2

 设备工程部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

 ????2.3 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 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3.1 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 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 380 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器线路。

 ????3.2 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由使用单位到安技部办理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记,经设备工程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精心整理

 ????3.3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使用单位负责悬挂警示标志, 有专人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 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

 ????3.4 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 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技部办理注销手续, 不办理注销的,按延期使用处理。

 ????3.5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 由项目的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负责 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4.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 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 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 距地面高度:

 户内应大于 2.5 米,户外 应大于 4.5 米,跨越道路应大于 6 米。

 ????4.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 零) 。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

 ????4.4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5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 0.3 米。与广播线、电话 线同杆假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 1.5 米。

 ????4.6 禁止在有爆炸和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7 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

 ????4.8 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

 ????5 考核 ????5.1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5.2 在有爆炸和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使用单位、爆炸和危害场所的单位及装备部均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5.3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审批要求架设,对架设单位、装备部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要求,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管理。

 3、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86) 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l3690-92) 规定分类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

 精心整理

 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化学品。

 4、行政人事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的安全知识、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及考核。

 5、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6、质检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库检验。

 7、仓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8、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9、新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对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负责。

 11、首次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申请部门除应说明使用理由外,还应提交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购。

 12、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 ( 仓库)...

推荐访问: 守则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守则全】相关推荐

工作总结最新推荐

NEW
  • 一、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自觉做到准时到岗,按时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办私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视、观球

  •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

  • 银行员工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三个多月的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本人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个人业务基本制度、会计出纳联行基本规章制度、信贷管理基本规章制

  •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金秋送爽,转眼我们进入了深秋。今天我作为一名新生,希望能参加外联部的竞选。我竞选的是学生会体育部部员一职,虽然我很清楚,我的竞争对手都是各

  • 法律援助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存根编号:( )援刑 字[ ]第 号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

  • 小学门卫制度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安保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 村规民约制度守则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

  •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一、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

  • 我矿副立井中央水仓共有主、副水仓两个,现有大量煤泥沉积,为保证我矿主、副水仓储水量的稳定,需要进行清掏煤泥。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我们需要做好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呢?今天初心范文网编辑为大家带来了